高质量发展要有高标准市场体系

来源:学习时报 发布时间: 2019-12-11 发布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和重点,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推进经济治理体系和经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内容。

市场经济是由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经济,而市场体系则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在我国建立什么样的市场体系,一直伴随着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过程。经过多年探索,我们在理论层面上不断深化和丰富着对市场体系的认识,在实践层面上不断拓展和推进着市场体系的建设。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只有单一的消费品市场、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市场体系结构十分简单。后来我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以更好满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开始建立商品市场。直至党的十四大确立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快速发展和不断健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如今,我们不仅建立了极为丰富的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像金融、劳动力、技术、信息、产权、土地等生产要素市场也得以发育并茁壮成长。我们既有现货交易市场,也有各种门类的期货交易市场;既有许多专业化的区域市场,也不断构筑和发展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市场,并日益融入世界市场体系。

一个立体化、多层次、多元化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完善,不仅让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等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出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更在于极大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活力和创新力,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也在于促进政府加快职能转变,不断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宏观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保护上的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这就需要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需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以彻底破除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阻碍市场和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弊端,为高质量发展构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市场制度支撑。

要完善产权制度。按照《决定》要求,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实现产权有效激励,夯实产权制度这个市场经济的基石。特别是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要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要素自由流动是市场体系的活力所在。当前要着力推进土地、金融、科技、数据等要素市场的规则健全和制度建设,通过深化市场化改革,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确保现代产业体系中的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四个轮子”协同运转和良性互动。

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市场体系的核心在于公平竞争。《决定》提出要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以竞争政策为基础来协调相关政策。只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才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公平参与市场的机会,才有利于推动企业实现优胜劣汰。各级政府也要大力促进城乡、产业、区域间市场开放,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由过去偏重追求政策“洼地”转为更倾力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高地”,让营商环境真正成为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