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山东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职业技能竞赛暨信创产业生态创新职业技能竞赛技能类赛道产品开发赛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1-10 发布人: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战略部署,激发我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人才创新活力, 促进创新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山东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职业技能竞赛暨信创产业生态创新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工信软〔2023212 号)文件精神,现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职业技能竞赛暨信创产业生态创新职业技能竞赛技能类赛 道产品开发赛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国家保密局 

承办单位: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 山东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会委员会 、山东电子学会 

协办单位:青岛市技师学院 、青岛中科方德软件有限公司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青岛科锐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参赛对象 

本赛项设职工组(含教师)与学生组两个组别。 职工组:职工组为个人赛,全省范围内从事信息技术行业的职工、教师、创客团队等均可参加,不受年龄、学历、职业资格、职务、职称等限制,每单位不限报名人数。          学生组:学生组为个人赛,全省范围内涉及相关技术的本科、 高职、中职、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不受学历、 专业等限制。参赛选手应以院校或院系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每院校或院系不限报名人数,每人可指定 1 名指导老师,比赛选手须为各院校在籍学生。 

三、比赛内容

赛项总体分为线上初赛(网上答题)与线下决赛。 比赛以信创操作系统等信创基础软件为基础完成,范围涵盖信创开发环境安装、配置和基本操作,信创适配和测试、基于信创基础软件搭建具备业务应用价值的系统等。题目从不同维度出发,综合考核对信创基础软硬件和信创开发环境的综合掌握情况,对业务的理解能力、实操搭建能力、个人素养、综合水平。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通过山东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sdxc.org.cn) “信创大赛”页面,点击“技能类-产品开发”赛道报名参赛。 

报名时间:2023 年 11 月 7 日--2023 年 11 月 20 日 16:00 

报名后请加入赛事 QQ 群:814260252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初 赛 时 间:2023 年 11 月 25 日 9:30-11:30

决 赛 时 间:2023 年 12 月 4 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5:30 

决赛报到时间:2023 年 12 月 3 日 13:00-18:00 

决赛报道地点:青岛市技师学院 

六、奖项设置

(一)赛道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选手分别占决赛参赛选手数量的 10%、20%、30%,名次按参赛选手个人或团队总 成绩排序,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赛项中获得决赛职工组第一名第一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 由大赛组委会按程序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 东省技术能手”。

 奖项设置中(二)项,已经获得过“山东省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推荐申报。

七、其他

1.受不确定性因素影响,竞赛时间若有变更,以后续发布通知为准。

 2.大赛为公益性赛事,全程不收取参赛费用,各参赛单位个人 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赛事信息可关注“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综合 服务平台”网站(www.sdie.org.cn)及微信公众号和山东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3.本次大赛的所有学生组参赛选手均可注册成为山东电子学会的大学生会员。扫描下方大学生会员注册二维码,申领山东电子学 会大学生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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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一)协办单位 

联 系 人:王俊伟 

联系方式:13346394651 

(二)青岛市技师学院 

联 系 人:高玮 

联系方式:13615420971 

邮 箱:254098042@qq.com 

(三)山东电子学会 

联 系 人:董远洋 

联系方式:15692379881 

监督电话:0531-86126238

邮 箱:dongyuanyang@sdie.org.cn


山东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山东省信创产业生态创新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2023 年 11 月 9 日

通知.pdf